盐池县关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保护信访投诉案件查处情况的公å‘?/p>
根据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为切实做好群众举报案件办理及群众对案件处理情况的知情权,做到环境信访案件“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保护信访投诉案件查处情况公告如下,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请拨打â€?953-6011677”环保举报热线反映,我们将进一步调查核实ã€?/p>
盐池县迎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工作领导小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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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池县委 盐池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保护信访投诉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ï¼?018å¹?号)
一、举报投诉内å®?/p>
关于“大水坑镇东风村、莎草湾村和麻黄山乡等地方的中石油长庆油田第五采油厂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污染草原、农田,部分用土掩盖”的问题(受理编å�?91号)ã€?/p>
二、调查核实情况ã€?/p>
经调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ã€?b>一æ˜?/b>“大水坑镇东风村、莎草湾村和麻黄山乡等地方的中石油长庆油田第五采油厂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污染草原、农田”部分情况属实ã€?018年,采油五厂在盐池县境内共发生油水管线泄漏等突发性事件共6起。其中,大水坑镇东风æ�?起、大水坑镇莎草湾æ�?起、麻黄山乡沙崾岘æ�?起、麻黄山乡打虎店子村1起ã€?起突发事件均对土壤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污染。盐池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已对采油五厂麻南作业åŒ?起井口套反泄漏事件未及时上报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æ¬?万元ã€?018å¹?æœ?日,盐池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就采油五厂发生的几起突发环境污染性事件,对采油五厂麻西作业区、麻南作业区、营盘山作业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要求各作业区要加强管理和巡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各种风险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减轻污染ã€?b>二是â€?/b>部分用土掩盖”不属实。这6起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污染面积共计约192平方米。每次事件发生后,采油五厂对现场均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关于“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的要求及时清理处置。在县环林局的监督下ï¼?起事件共清理污油土约9.9吨。清理出的污油土先转运至é»?33、成14-32、黄320等临时贮存点(按环评要求建设的用于临时存放危险废物的设施)进行存放,后交由宁夏胜宝能源有限公司和宁夏大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ã€?/p>
三、查处情况ã€?/p>
一æ˜?/b>盐池县委、政府要求采油五厂立即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利用清水试压等技术对油水管道以及井口等事故高发处进行检修,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降低事故发生率ã€?b>二是盐池县委、政府对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主管安全环保的副厂长、安全环保副总监及三个作业区的经理进行了约谈,要求加强管理,增加巡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各项污染防治工作ã€?/p>
四、下一步措施ã€?/p>
一æ˜?/b>盐池县委、政府要求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立即制定管网维修或改造方案,报长庆油田分公司审核后组织实施并报盐池县委、政府备案。要分阶段对管网实施维修或改造ã€?b>二是盐池县环林局责令长庆油田第五采油厂严格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要求完善各项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环境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ã€?b>三是盐池县环林局、资源能源服务中心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管理,定期考核,降低事故发生率ã€?/p>
中共盐池县委 盐池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保护信访投诉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ï¼?018å¹?号)
一、举报投诉内å®?/p>
关于“盐池县高沙窝镇工业园区洗煤配煤露天堆放,用防晒网掩盖应付检查”的问题(受理编å�?92号)ã€?/p>
二、调查核实情å†?/p>
经调查,群众举报内容部分属实。“盐池县高沙窝镇工业园区洗煤配煤露天堆放”情况属实。园区刚建成时,由于环保要求相对较低,大多数企业未建设全封闭物料仓,但均建设了防风抑尘网。近年来,随着各类环保法律、法规、条例的出台和完善,企业原来的环保配套设施已达不到现行的环境管理要求,园区洗(配)煤企业存在煤炭露天堆放的情况ã€?/p>
“用防晒网掩盖应付检查”情况不属实。为打赢今年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县委、政府印发了《盐池县2018年蓝天碧水净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盐党办发ã€?018ã€?6号),对高沙窝园区环境整治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责任单位、整治任务。同时,县环保部门、园区管委会分别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整治的通知》(盐环林发ã€?018ã€?7号)、《工业园区蓝天碧水净土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盐工管发ã€?018ã€?7号)等文件,对高沙窝工业园区洗(配)煤企业提出明确整治要求,要求各企业于7月底前完成堆场治理,对易产生扬尘的粉状物料、粒状物料、粉状与粒状、块状混合物料等物料均须采用入棚、入仓方式封闭存储;对不易产生扬尘的块状、粒状等物料采用入棚、入仓方式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墙+喷淋等方式进行存储,并配套洒水、喷淋、苫盖等综合措施进行抑尘ï¼?月底前,各企业对堆场治理情况自行组织验收。目前,企业正在按要求进行整改,由于建成封煤仓、完成全面整改时间较长,故要求企业在整改期间对堆场采用防尘网遮盖。这是为防止扬尘污染而采取的有效措施,并不是为了应付检查ã€?/p>
三、查处情å†?/p>
一æ˜?/b>立即组织人员对高沙窝工业园区开展排查,检查企业堆场防尘措施,对防尘措施不完善的企业责令立即整治ã€?b>二是对园区内的洗煤配煤企业进行集体约谈,督促各企业加快整治工作进度,按期完成整治任务ã€?/p>
四、下一步措æ–?/p>
一æ˜?/b>工业园区管委会、环林局加大督查力度,督促企业按照整改方案和工作要求按期完成整改任务。达到整治要求的企业可正常生产,达不到整治要求的,不得投入生产ã€?b>二是围绕园区产业定位,按照《盐池县2018年工业工作方案》,对洗(配)煤企业进行转型、转产、盘活。鼓励企业引进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小,且符合园区功能定位的项目,不断提升园区经济发展质量ã€?b>三是加大日常监管和巡查力度,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监督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形成环境治理长效机制ã€?/p>
中共盐池县委 盐池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保护信访投诉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ï¼?018å¹?号)
一、举报投诉内å®?/p>
关于“马儿庄张圈附近金胜水洗砂厂机械噪音扰民,采砂时未采取降尘措施引发扬尘”的问题(受理编å�?93号)ã€?/p>
二、调查核实情å†?/p>
经调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ã€?æœ?日,盐池县国土局、环林局、冯记沟乡政府联合对举报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金圣水洗砂厂采矿机械和洗砂设备均处于停工、停产状态,采矿坑已完成回填复垦,未见新的采挖痕迹。噪音及扬尘污染源系冯记沟乡雨强行政村张记圈自然村村民崔玉龙在金圣水洗砂厂西侧约100米处违法开采建筑用砂矿产资源并进行拉运导致ã€?/p>
三、查处情å†?/p>
一æ˜?/b>县国土资源局现场向崔玉龙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噪音及扬尘污染ã€?b>二是县国土资源局现场å¯?台违法开采设备(挖掘机)进行证据保全,并对违法开采现场进行勘测ã€?b>三是由县国土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崔玉龙违法开采建筑用砂矿产资源行为进行立案查处ã€?b>四是县委、政府对县国土局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约谈,要求国土局切实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矿产资源非法开采行为ã€?/p>
四、下一步措æ–?/p>
一æ˜?/b>由县国土资源局督促崔玉龙按照“三不留”原则(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备,不留建筑物)限期è‡?018å¹?æœ?5日前对违法开采矿坑进行回填复垦,恢复土地原貌,复垦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降噪除尘ã€?b>二是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发挥好国土资源村级信息员å’?2336举报平台作用,严厉打击违法开采非煤矿产资源行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切实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ã€?/p>
附件: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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