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驻乡各单位?/SPAN>
根据《盐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盐安委办发?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018?/FONT>32号)精神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在全乡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将《麻黄山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FONT>
麻黄山乡人民政府
2018?/FONT>5?/FONT>31?/FONT>
麻黄山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SPAN>
为切实从源头上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按照《盐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盐安委办发?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018?/FONT>32号)要求,决定自2018?/FONT>5月开始至2018年底在全乡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FONT>
一、工作目?/SPAN>
以提高电动自行车安全质量为主线,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管理为手段,以消除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为目的集中开展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SPAN>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SPAN>
?nbsp; 长:王永?nbsp; 党委副书记、政府乡?/SPAN>
副组长:文建?nbsp; 人大主席
郭邦?nbsp; 麻黄山派出所所?nbsp;
?nbsp; 员:乡安监站、各村民委会主任及各单位负责?/SPAN>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全乡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计划、统筹推进、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指导、督促、协调各单位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可行性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防控电动车火灾专项整治工作?/SPAN>
三、治理范?/SPAN>
本次综合治理所涉及的电动自行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不含电动汽车?/SPAN>
四、治理重?/SPAN>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SPAN>重点整治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SPAN>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SPAN>重点整治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SPAN>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SPAN>重点整治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SPAN>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SPAN>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停放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SPAN>
五、治理措?/SPAN>
(一)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专项治理?/SPAN>加大对本地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并列入定点监管对象。对其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组织定期检查,重点检查销售单位相关证照是否齐全;销售的产品是否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是否明确标有厂家名称、地址;产品外观质量是否存在明显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项目,是否有销售经抽检判定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是否存在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等违法行?FONT face="Times New Roman">;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行为。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销售单位存在上述违法行为的,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FONT>
(二)强化宣传教?/SPAN>
由乡安监站牵头,乡党政办、文化站、各村配合,广泛宣传违规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用电动自行车典型火灾事故来开展教育宣传?/SPAN>
(三)规范停放充?/SPAN>
重点检查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电动自行车充电现象,制止违规违法行为,防范发生火灾事故?/SPAN>
六、工作步?/SPAN>
专项治理工作?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018?/FONT>5月开始至2018?/FONT>12月结束,?/FONT>4个阶段进行?/FONT>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FONT>5月底前)?/FONT>各村民委员会、各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职责,细化工作标准,制定检查考核标准,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SPAN>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8?/FONT>6月至2018?/FONT>11月)?/FONT>各村民委员会、各单位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并进行整改?/SPAN>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8?/FONT>6月至2018?/FONT>11月)?/FONT>各村民委员会、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效,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综合能力?/SPAN>
(四)检查总结阶段?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018?/FONT>12月)?/FONT>各村民委员会、各单位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SPAN>
七、工作要?/SPAN>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SPAN>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村民委员会、各单位要扎实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解决当前电动车火灾高发问题,维护全县火灾形势稳定。乡政府作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和开展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排查整治我乡电动车火灾隐患,解决涉及消防水源、消防车道等公共安全问题,建立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的长效管理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实行分区域、分行业包干,网格责任到人,落实检查和跟踪复查责任,确保抓深抓细抓出实效?/SPAN>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SPAN>各村民委员会、各单位要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具体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全链条监管,切实形成执法合力?/SPAN>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SPAN>各村民委员会、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使用维护的安全常识,在公共场所广泛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附件1),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电动自行车质量违法行为和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对经查实的要依法严肃处理?/F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