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统一规范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ã€?017ã€?70号)精神,按照自治区各行业系统印发的权力清单指导目录(第一批)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变化的情况,为促进我县权力清单的标准化、规范化,遵循“三级四同”的原则,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会同政府各部门组织力量对部门权力清单中涉及çš?类(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和其他类)行政职权事项逐一进行比对审核,提出了第一批调整规范的意见,经县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第一批调整规范的行政职权事项å…?36项,其中,变更要ç´?28项,新增208项(重新列入增加29项,补充增加175项,新增4项),现予公布ã€?/P>
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对于重新列入增加事项、补充增加事项和新增事项,要依法实施,制定具体措施,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对涉及要素调整的事项,按照《关于建立全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管理机制的通知》(盐编办发ã€?017ã€?5号)要求办理ã€?/P>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ã€?/P>
附件ï¼?A href="http://www.yanchi.gov.cn/2018gui.pdf">盐池县调整第一æ‰?36项行政职权事é¡?/A>
盐池县人民政åº?/P>
2018���/P>
(此件公开发布ï¼?/P>